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
年3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红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
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部分事项调整后,公司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由监事进行逐项表决。
结合近期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原则、发
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涉及该议案相关子议案的有关内容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
之九十,即不低于14.23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
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
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
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底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89,173,836股(含89,173,836股)。
在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的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2,700万股(含12,700万股)。最
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
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对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做调整。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不超过 126,894.37 万元(含 126,894.37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工业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
统产业化基地二期、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具体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51,268.94 51,268.94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统产
2 37,002.64 37,002.64
业化基地二期
3 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 24,306.09 24,306.09
4 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 14,316.70 14,316.70
合计 126,894.37 126,894.37
注: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备案的名称为准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不超过 126,894.37 万元(含 126,894.3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工业及服务机器人、
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及智能轮胎应用技术
中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51,268.94 51,268.94
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
2 37,002.64 37,002.64
统产业化基地二期
3 轮胎智慧工厂研发中心 24,306.09 24,306.09
4 智能轮胎应用技术中心 14,316.70 14,316.70
合计 126,894.37 126,894.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