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农泰金融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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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20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农泰金融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股权转让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深圳农泰金融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泰金融”)35%的股权,公司收到农泰金融股东陈楚芹

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的通知,出让方拟以857.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农泰

金融17.1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时代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同

创”)。为了促进农泰金融将来更好地发展,公司作为农泰金融的股东,同意其转

让并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卢柏强先生、陈俊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南方”)是农泰金融的股东

之一,为卢柏强先生控制的企业,属于关联方。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农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大冲商务中心 2 栋 3 号楼 22 层 CD 单元

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法定代表人:陈会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23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

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

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资产管理(不含保险、证券和银行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不含预包

装食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资信息咨

询、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网络技术开发;(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

范经营范围表述,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楚芹 2000.00 40.00%

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 35.00%

3 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1250.00 25.00%

合计 5000.00 100%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 35.00%

2 深圳市融信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1250.00 25.00%

3 陈楚芹 1142.50 22.85%

4 深圳时代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7.50 17.15%

合计 5000 100%

4、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农泰金融资产总额为11,703.79万元,负债总额为

8,300.09万元,净资产为3,403.70万元;农泰金融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7.46

万元,净利润-346.3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2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三、交易对象的基本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陈楚芹,身份证号码:441900*****47073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澳南路 8 座 2 号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时代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600563909

法定代表人:陈会

认缴出资额:9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从事担保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

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计算机系统集成及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数据处理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投资顾问、市场

营销策划、投资管理(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出资结构:张博文、陈会、文湛、全琦为时代同创的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

47.3684%、21.0526%、15.7895%、15.7895%。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按照1元/股的价格进行转让。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促进农泰金融将来更好地发展、保障农泰金融核心创业团队稳定,公司

决定放弃本次农泰金融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持有农泰金融的出资比例仍然为35%。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农泰金融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的定价方式合理。公司放弃本次股权

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公司持有农泰金融的出资比例。公司放弃在本次交易中

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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