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6-04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7 日(星
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6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9∶30,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会议应
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潘明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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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8,592.10 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10%后,母公司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7,732.89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733.29
万元,减去当年对所有者分配的利润 4,581.18 万元,公司期末累计
可分配利润为 28,885.00 万元。
考虑公司 2016 年投资计划,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572,646,9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 5,726.47 万元,剩余 23,158.53 万元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
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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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内控制度合法、合理、健全、有效。
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
等事项,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各环节可
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基本
实现。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业务。鉴于
双方长期诚信合作,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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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责,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我们
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提
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向公司和唐山建投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及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向唐山建投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唐山
赛德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公司提供了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
委托贷款,能有效减轻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本次委托贷款,按照有
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唐山建投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资信良好,负债较低,该笔财
务资助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唐山建投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唐山赛德为公司及唐山建投提供委托贷款。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公司控股的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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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租
赁资产等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
关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为 4,990.10 万元:提供劳务金额约为
1,394.00 万元;销售商品金额约为 726.50 万元;租赁资产金额约为
2,869.60 万元,其中租入场站金额约为 2,500.00 万元,出租场站金
额约为 369.60 万元。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
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
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
联交易预计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
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实
施。
关联董事张冉玮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 7 名董事均
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处置中北巴士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办理本次中北巴士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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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的相关事宜,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公告。如本次处
置资产的最终价格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公司需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授权经营层处
置中北巴士资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事前向我
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
将本次授权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对本次授权经营层处置中北巴士资产事宜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授权经营层处置中北巴士资产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中北巴士资产尚需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事
务所进行评估,相关评估结果需经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备案,如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公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
们同意公司授权经营层处置中北巴士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联董事张冉玮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 7 名董事均
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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