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6-1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6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建设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潮州港务”)向银行申请 5 年内总额度为 27020 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 2016 年 3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有关当事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地点:潮州市城新西路联发花园市交委办公楼第九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吴岩松
注册资本:144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码头、港口配套设施以及港口服务设施的投资、开发与建设;整
体物流方案策划与咨询、物流信息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代理报关报检业务;
房地产开发;房产中介。筹办: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集装箱装卸、
堆放服务、船舶港口服务、进出港国际、国内船务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以上筹
办项目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1
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3.14%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55.1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70%
潮州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5178.75 万元、负债总额
1109.34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109.34 万元、或有事项涉
及的总额为 0 万元,净资产 14069.41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143.84
万元、净利润-143.84 万元。
最新信用等级:BBB。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作为潮州港务的保证人,就潮州港务申请的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
(复工)项目贷款在授信期 5 年内提供并履行保证,保证担保的总额度为 27020
万元人民币(27020 万元为 5 年内总担保额度,实际以当事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
准,项目落成且具备抵押条件时潮州港务可申请转换为抵押贷款并解除担保条
款)。该银行贷款授信的具体起始日期、利率及其他条件等由潮州港务与银行协
商确定,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潮州港务当前建设项目为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复工)
项目,该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人民币 5.3 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包括潮州港务
自有资本金及银行贷款。目前潮州港务自有资本金 1.44 亿元已全部到位并已持
2
续投入使用,工程建设尚需 3.86 亿元银行贷款资金支持。由于本项目贷款需由
股东方按持股比率提供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持股比率为 70%,需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 27020 万元,故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 5 年内总额度为 27020 万元的银行授信
担保需求。
2、董事会认为,潮州港务所申请 5 年内总额度为 27020 万元的银行授信担
保是为了潮州港扩建货运码头工程(复工)项目顺利推进的需要。在担保风险方
面,潮州港务以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提供等额
的反担保,并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函,本公司为潮州港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所承担的风险很小;从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潮州港务使用银行贷款授信
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潮州港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另一股东为潮
州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潮州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同时
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该担保公平、对等。
4、潮州港务以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提供
等额的反担保,并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函,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3月1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3,32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19%;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
总额140,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93%。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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