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隆达A: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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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6-19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

礼如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年报相关内容。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年报相关内容。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1,840,462.97 元,按母公司当期净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650,862.25 元,则当年可分配利

润 为 129,189,600.72 元 , 扣 除 已 分 配 的 2014 年 度 现 金 红 利

59,392,322.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957,050,401.65 元,实际累计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26,847,680.37 元。考虑到公司生产经营及

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定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1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

关联方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安礼如、郭辉、佘志莉、Shiri Ailon 回避了本议案表

决。本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安礼如、郭辉、佘志莉、Shiri Ailon 回避了本议案表

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20)。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沙隆达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最高额为

30900 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21)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11.85 亿元的授信额度并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年内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贷款事宜的议案》。

根据 2016 年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向银行融资

以保障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业务发展投资资金的需要。

(一)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授信为人民币 11.85 亿综合授信

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

内信用证等),明细如下(具体数额以最终授信为准):

1. 向中国建设银行荆州三湾支行申请人民币 2.45 亿综合授信

额度,期限壹年。

2. 向中国工商银行荆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 亿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壹年。

2

3.向中国银行荆州章华支行申请 1.7 亿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壹年。

4.向湖北银行荆州江汉支行申请 1 亿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贰年。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 2 亿综合授信额度,

期限贰年。

6. 向交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 0.7 亿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贰年。

7.向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 3 亿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叁年。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

情况,在年度银行融资额度内具体办理贷款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

律文件。

(三)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相关费用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

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费用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

子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十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在《章程》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装

卸、仓储服务”,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第十三条条款的内容为:

3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化

工产品的制造和销售,农药、兽药、化工产品及其中间体、化工机

械设备及备件的进出口贸易;化工机械设备制造与销售;钢结构制

作安装;化工工程安装;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十三、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6-22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五、六、七、八、十、十一项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项议案

尚须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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