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医药:关于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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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4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0,000 万元。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2 号)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848,044 股,发行价格为 55.28 元/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9,999,998.80 元,扣减承销费、保荐费等

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30,048.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5,269,950.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2 月 6 日,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 1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

取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

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自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资金金额 投资金额(注 1) 账户余额(注 2)

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

1 103,500.00 904.26 103,478.05 0.87%

项目一期

医疗器械、耗材物流

2 13,500.00 3,716.75 13,488.49 27.53%

配送网络平台

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

3 45,527.00 45,503.24 23.76 100%

银行贷款

合计 162,527.00 50,124.25 116,990.30 --

注 1:“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印上手续费等的净额。

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

闲置。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在保证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一

期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

用该项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

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柳州医药本次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前次募集资金归还凭证、相关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补充流动资金之合理性、董事会决议、监事会

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用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 12 个月;

4、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6、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鉴于上述情况,柳州医药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柳州医药本次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需要,

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非公

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全体董事及管理层要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 50,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

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监督该部分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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