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图高科: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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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Hongtu High Technology Co.,Ltd.

600122

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六年三月

宏图高科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6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号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

五、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

16:30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纪律与表决方式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

(六)主持人提名,会议选举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的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场纪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次大会的会议纪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三、经公司审核后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人员方可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期间,与会者必须遵

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保持会场安静,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建议权、表决权;未

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

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五、股东发言顺序按照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股东发言范

围应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有关,发言内容

须简明扼要,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超出上

述范围的,大会主持人有权予以提醒或制止。股东也可在闭会后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有关问题。

六、股东应依照《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独立行使表决权,

3

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并在董事会秘书的指导下确认、签署与本

次会议有关的文件。

七、与会者对本次大会内容负有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规

定的保密义务。

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有

效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行使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二、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在大会表决时,

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三、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审议,并按自己的真实意

思表决。投票时,在《表决票》中每一议案相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表格中选择一项(只能选一项),并以“√”为准,不符合

此规则的表决票无效,统一按弃权票处理。

四、股东表决完成后,由会务组统一收集表决票,并进行表决结

果统计。

五、统计表决结果时,应由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

代表以及本次大会见证律师共同完成计票、监票工作,并由监票人当

场宣布表决结果。

5

议案一: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2、发行期限

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 3 年。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

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

6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

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

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与之有关的各项信息

披露义务;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

东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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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可分期发行。

3、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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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

发行。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

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

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

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

东审议。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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