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华 控 赛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涛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等
相关会议,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的利益
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 席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情 况
第 第 第 第
第十 第十 第十 第十 第十 第十 第十 第十
八 九 十 十
二次 三次 四次 五次 六次 七次 八次 九次 一
会议名称 次 次 次
临时 临时 临时 临时 临时 临时 临时 临时 次
会 会 会 会
会议 会议 会议 会议 会议 会议 会议 会议
议 议 议 议
是否出席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
事项提出异议。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事先递交的相关会议资料,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主动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有效信
息,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做了充分的准备。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各
项议案,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关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董事会召开前,本
人事先均已对相关议案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相关议案的合法、合
规、合理性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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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 9 项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 独立意见 意见
独 立 意 见 事 项
号 发表时间 类型
1 2015 年 1 月 5 日 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5 年 2 月 2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5 年 2 月 10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5 年 3 月 20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5 年 7 月 7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5 年 7 月 13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7 2015 年 8 月 27 日 同意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 2015 年 9 月 6 日 独立董事关于拟收购北京中环世纪 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2015 年 9 月 23 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发展战略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6 日,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本人出席了
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对外投资增资扩股
成都支付通的议案》,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是为进一步开拓公司的投资领域,培育
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5 年 5 月 9 日,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的成员,本人出席了
第六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对公司拟投资项目进行研究,
确定了以海绵城市建设等环境保护业务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5 年 2 月 10 日,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及召集人,
本人出席并主持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上,全体
委员对公司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披露情况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实
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经营业绩与个人绩效标准,符合本地区的薪酬平均水
平,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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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2 月 10 日,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及召集人,本人出
席并主持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上,全体委员听取了公
司财务负责人黄红芳女士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情况的全面汇报,与年度审计注
册会计师就年审进度安排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沟通。在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全体委员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一致认
为该报表能够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全
体委员还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
总结评价,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敦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了意见与建议,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201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发挥了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前,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保持了密切联系和
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了解了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的整体安排,仔细审阅了年度审计的工作计
划,研究了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年报工作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同时,本人与审计师通过电话、见面会等沟通形式,详细了解公司年报审
计的工作进度,督促审计师严格依照审计计划的安排进行工作。在获得审计初
稿后,本人与审计师就审计过程中的重点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在 2015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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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董事会会议上,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会计师、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人认为该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六、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是本人 201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述职报告。为促进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增加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
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积极地履行职责,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涛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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