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6—01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5 日以电子
邮件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下午
2: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 号华润时代广场 30 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 9 人。公司董事魏泽春先生、独立董事丁健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行使
表决权,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
赵强先生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在云南出资设立医院管理
有限公司并组建骨科中心医院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2016-01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合作方在云
南出资设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组建骨科中心医院的公告》。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