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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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6-01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以

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在公司办公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长朴仁哲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

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5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告。《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

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出具了关

于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3,223,622.47 元,公

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5,144,270.46 元。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470,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2,923,800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

利益,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关于 2015 年度财产损失报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产损失报批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

1、经公司财务部核算,2015 年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 1,265,352.46 元,

累计折旧 1,138,817.22 元, 清理收入 35,500.00 元,清理损失为:91,035.24

元,净损失额为 91,035.24 元。申请坏账损失共计 647,532.75 元。

2、以上 2015 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净损失及坏账损失需向上海市奉贤区税务

局申报,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税前扣除。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2016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6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 2016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

的决策权限以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内容公平、

合理,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关联监事朴仁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全部超募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预计总额不超

过 1,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 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

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

或者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

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及全部超募资金历年产生的利息(预计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借款

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

董事吴国政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内容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

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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