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关于追加承诺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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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09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承诺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禁的限售股总数为

370,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6%。其中,因质押冻结的股份数为:228,048,000

股,未冻结的股份数为:141,972,000 股。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2 个,分别为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讯科技”)、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元”)。

3、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

一、公司股票发行情况及股本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1 号文批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0,000,000 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53 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上市后进行了四次权益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201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未分配利润以股利形式送股,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 年 6 月 16 日。送股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

送股后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

2012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 年 4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 年 4 月 6 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转增

后总股本增至 180,000,000 股。

201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3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3 月 20 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180,000,000 股,转

增后总股本增至 270,000,000 股。

201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5 月 28 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270,000,000 股,转

增后总股本增至 405,000,000 股。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3 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405,000,000 股,转增

后总股本增至 567,000,000 股。

截止本申请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567,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70,078,9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7%。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发行前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

定的承诺如下:

发行前的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开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承诺:自湖南凯

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公司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祝恩福、周岳陵就持有的公司股东的股

权作出的承诺: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东的股权,也不由公司股东收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②除

前述锁定期外,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的股权及其变动情

况,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数额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东股权的 25%;若本

人从公司处离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2、2014 年 2 月 17 日。公司股东浩讯科技、四川开元在承诺函中自愿承诺对所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014 年 2 月 18 日解禁后自愿追加限售期一年,延长锁定期至 2015

年 2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追加锁定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00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承诺函中承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

一年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具体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浩讯科技、四川开元自愿承诺:承诺人将所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延长锁定期一年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承诺人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票,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

不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

全部所得上缴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追加锁定承诺、控股股东减持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5、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

不存在违规担保。

6、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浩讯科技、四川开元对所持公司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份 2015 年 3 月 18 日自愿

追加限售期一年,延长锁定期至 2016 年 3 月 18 日。2016 年 3 月 19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为非交易日,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2、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70,0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2 个;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是否基于 股份是否存在

序 股东 证件 股东 所持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高管身份 质押、冻结情

号 代码 号码 全称 件股份总数 除限售数量

申请锁定 况

其中质押冻结

浩讯科技

1 0879000243 32121246 365,767,500 365,767,500 否 228,048,000

有限公司

四川开元

5100000000

2 0800174978 科技有限 4,252,500 4,252,500 否 否

39550

责任公司

—— 合计 370,020,000 370,020,000 —— ——

注:公司董事祝恩福、周岳陵通过浩讯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股,间接持股数量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未做登记。通过公司股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公司董事除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锁定期外,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司

申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的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数

额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东股权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浩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365,767,500 股,其中 228,048,000

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限售后 228,048,000 股的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过后

持股数 比例 增加 减少 持股数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

370,078,940 65.27% 0 370,020,000 58,940 0.01%

非流通股)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

58,940 0.01% 0 0 58,940 0.01%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

370,020,000 65.26% 0 370,020,00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96,921,060 34.73% 370,020,000 566,941,060 99.99%

三、总股本 567,000,000 100% -- -- 567,000,000 1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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