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拟向精功集团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数据”)19.05%
股权,向深圳市盘古天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盘古数
据 75.36%股权及向吴晨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盘古数据 5.59%股权。
精功科技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1 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股票停牌前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深成指指数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
况进行了自查比较,现就精功科技股票连续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
相关标准说明如下:
申万专用设备指 中小板综 深证综指
精功科技 A 股收盘价
日期 数(801074.SL) (399101.SZ) (399106.SZ)
(元/股)
(点) (点) (点)
2015 年 11 月 12 日 14.16 8,356.68 12,989.34 2,259.49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4.70 7,943.26 12,846.83 2,211.86
涨跌幅 3.81% -4.95% -1.10% -2.11%
精功科技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11 日起停牌,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计涨跌幅的统计期间为:2015 年 11 月 12 日(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前一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停牌前一日)。上述期间内,精功科技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为 3.81%,同期深证综指指数累计跌幅为 2.11%,同期中小板指指数累计跌幅为 1.10%,
同期申万专用设备行业指数(801074.SI)累计跌幅为 4.95%。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精功科技股价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不超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 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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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
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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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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