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万福生科 公告编号:2016-011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年2月29日发出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通知公告已
于2016年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决定于2016年3月16日下午14:30在湖
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写字楼1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卢
建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623,7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84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3人,代表股
份数量为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增补陈科先生、翁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增补陈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615,422 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
的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03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陈科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增补翁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5,615,422 股,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
的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03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翁建忠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增补杨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615,4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76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33%。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
的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8,300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杨前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5,623,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现场参加和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的所有股东,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所有中小投资者(包括现场参加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
的所有中小投资者,下同)表决结果为:同意 24,8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15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会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附 1:陈科先生简历:
陈科,男,1969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美国麻省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1991 年 8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总
办主任;1994 年 10 月至 1999 年 8 月任西门子电脑(福州)有限公司采购及进
出口部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中国普天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6 年 1 月至 2012 年 2 月任睿查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亚太采购部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南京巨鲨医疗器械集团厂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
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规定。
附 2:翁建忠先生简历:
翁建忠,男,1970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 年毕业于浙
江中医药大学(原浙江中医学院)。1995 年至 1998 年在浙江中医药大学任教。
1998 年至 2014 年一直经营医疗器械。翁建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规定。
附3:杨前先生简历
杨前,男,汉族,1982年2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2002年9
月--2006年6月,就读于湖南科技学院,获法律学士学位;2006年7月--2007年8
月,实习于湖南碧灝律师事务所;2007年9月--2010年6月,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
获法学硕士学位,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7月--2011年6月,海南中远博
鳌有限公司,任法务专员;2011年7月--2013年10月,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法
务部,任诉讼律师;2013年10月--至今,湖南华夏方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杨前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