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6-1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上午 9:30 时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
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 2016 年度上半年融资工作做出安
排,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融资意向,拟定了 2016 年度上半年公司对外
担保计划。董事会认为:
1、公司 2016 年度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2、近年来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
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可以不要求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计划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或者
子公司之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4、同意公司 2016 年度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并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在合理
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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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
关法律文件。
5、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计划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提请同意 2016 年度上半年对外担保计划自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做出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上半年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号
[2016-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16年4月1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12
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16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站上的《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6-12])。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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