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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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38 股票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9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03 月 07 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0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 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1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公司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053,060.49 元,2015

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05,703,443.29 元,2015 年末资

本公积金为 586,891,392.55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二十一条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

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

公司 2015 年度扭亏为盈,由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 2015 年

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 2015 年末累

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合理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提议,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1)公

司决定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的决定是综合考虑该所的工作表现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

分,决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规范

等有关规定。(2)未发现该所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

控制的行为,未发现该所及该所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

独立性的行为,未发现该所及该所从业人员从该项业务中获得任何不

当利益。(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决定是合法有效的,同意将以上议案提请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做好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意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经审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聘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8、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查并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不存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4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

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在保

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

险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谋取更好的投

资回报;(2)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有保

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公司不会将该等资

5

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

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3)公司已经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

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4)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没有与募集资金的用途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5)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经核查,国发股

份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发股份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与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南国发 2016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发”):成

立于 2003 年 09 月 12 日,注册资本 7,4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晓珊,

地址:湖南省临湘市,主要从事氨基甲酸酯类系列产品、农药中间体、

精细化工产品等的制造和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南国发总资产 311,387,191.26 元,净资产 104,525,565.27

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11,713.83 元,营业收入 275,865,091.35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湖 南 国 发 向 银 行 借 款 的 余 额 为

45,974,655 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借款银行 借款种类 金额

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借款 10,000,000

建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贸易融资 应付票据 2,248,155

流动资金借款 短期借款 10,000,000

农业银行临湘市支行

贸易融资 短期借款 16,000,000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泰和支行 流动资金借款 短期借款 7,726,500

合 计 45,974,655

同意湖南国发 2016 年拟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 1 年-3 年期的

借款或授信,2016 年总贷款或授信额度 60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7

1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湖南国成立于 2003 年 09 月 12 日,注册资本 7,4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胡晓珊,地址:湖南省临湘市,主要从事氨基甲酸酯类系列产

品、农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等的制造和销售。其股东持股结构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50.41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59

上海聚隆投资有限公司 13.86

胡晓珊 9.00

湖南海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66

鲁杰 1.48

曹素芸 1.00

合 计 100.00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湖南国发总资产 311,387,191.26 元,净资产 104,525,565.27

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811,713.83 元,营业收入 275,865,091.35

元。

由于湖南国发最近几年在安全、环保方面等方面投入较大,并对

自身的产品结构也进行了优化,资金需求量大幅增加,流动资金相对

紧张。为了支持湖南国发的生产经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湖南国

发提供 5,600 万元的人民币短期借款,限期 2 个月,年利率为 7%,用

于湖南国发补充其流动资金。

为了保证公司按期收回上述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湖南国发总经理

胡晓珊以其本人持有的湖南国发股权作为担保。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彭韬、朱蓉娟夫妇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

8

司持有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2.29%的股权,广西国发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亦持有

湖南国发 19.59%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 5,600 万元,占本公司 2015 年底经审计净

资产(682,186,761.88 元)总额的 8.21%。

由于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担任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

南国发的董事,公司董事胡晓珊、尹志波担任湖南国发的董事,关联

董事潘利斌先生、胡晓珊先生、尹志波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

交易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04 月 15 日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

9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

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03 月 17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0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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