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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
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 201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
的签署以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届次 议案
《天健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天
2015 年 1 月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1 健审〔2015〕3-7 号<审计报
20 日 四次会议
告>》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 3 月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3日 五次会议
《2014 年度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2015 年 6 月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3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3日 六次会议
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5 年 6 月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4
29 日 七次会议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
2015 年 8 月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文及摘要的议案》
5
7日 八次会议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5 年 10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6
月 21 日 九次会议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列席了 201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
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够勤
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
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度
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
除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
易。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工作计划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治理能力,切实维
护和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