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 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7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306 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0,000,000 股,公司股东可
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3,750,000 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 20,000,000 股。发行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询价结果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开发行新股 15,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00%,老
股转让 3,75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5.0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
通知》(深证上〔2015〕106 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 15,000,000 股新股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起上市交易;老股东公开发售的 3,750,000 股股票通过网下配售方式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了发售,包括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
“获配投资者”),自公司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后上市交易。获配投资者的具体
获配情况如下:
序 获配数量 锁定期
获配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号 (股) (月)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责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
1 644,004 12
任公司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643,999 12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3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3,999 12
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
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3,999 12
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
5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43,999 12
型证券投资基金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5,000 12
7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65,000 12
8 合计 3,750,000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7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60,000,000.00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0,108,7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891,30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也不存在对该等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7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7 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所持限售 剩余限
序 本次解除限
股东全称 股份总数 股占总股 售股份
号 售数量(股)
(股) 本比例 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 644,004 0.86% 644,004 0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
2 643,999 0.86% 643,999 0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643,999 0.86% 643,999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诺安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 643,999 0.86% 643,999 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
5 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643,999 0.86% 643,999 0
证券投资基金
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5,000 0.35% 265,000 0
7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65,000 0.35% 265,000 0
8 合计 3,750,000 5% 3,75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国光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
2、国光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国光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国光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