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来源:深交所 2016-03-16 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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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信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作为金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

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签署页)

全体董事(包含高级管理人员):

杨斌 张华 郭刚

方国升 杨翌 朱央洲

沈文新 杜龙泉 原红旗

张宏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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