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开展定期和不
定期的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对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进一步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落实。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
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三)监事会对 2014 年公司治理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
际情况,修订并完善了内控制度,监事会认为,通过有效的治理,保证了公司业
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计划
2016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