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京天利 公告编码:2016-021号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
300399,证券简称:京天利)股票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11 日、
3 月 14 日、3 月 15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
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52201 号),因公司关联关系及相
关事项未披露,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
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
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8 号),认定公司未披露与上海誉好数据技
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与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收购上海誉好的股权未履行关
联交易程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和要求,对 2015 年已发布的一季度、
半年度及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上述信息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6-015 号)。更正后的
2015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三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述财务报表的更正未对公司已披
露的 2015 年度业绩快报产生影响。
2、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编号:处罚字[2016]8 号)后,公司及董事长钱永耀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
进行了陈述及申辩,上述信息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会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6-010 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正式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