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16-009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3 月 14 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张仕和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进行二次修订,并形成《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仕和、周炳
军、孙朝芦、王立军、李宗喜、王岗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二次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1-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二次修订,并形成《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二次修订稿)》(内
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仕和、周炳
军、孙朝芦、王立军、李宗喜、王岗回避表决)。
三、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
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的分析和编制
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说明》(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出具的相关承诺
函,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员工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再参加员工持股计划,董
事会同意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人员、认购股票数额等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并形成《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二次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孙朝芦回避表
决)。
-2-
五、《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提议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的相关议案及事项。会
议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星期四),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
城西路 95 号盘江控股集团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