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关于股东林伟建受让股份完成过户及股份锁定为限售流通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1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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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2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林伟建受让股份完成过户及股份锁定为

限售流通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林伟建受让鹰潭市鹏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盛投资”)

36,758,060股上市公司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过户完毕,并已于2016年3月14日将上述无限售流通股锁定

为限售流通股。林伟建将继续履行鹏盛投资对上市公司作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

一、股份转让情况

2016年3月11日,鹏盛投资将其所持有本公司36,758,06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3.6813%)协议转让给林伟建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完毕。本次转让后,鹏盛投资持有

本公司0股股份;林伟建持有本公司45,929,196股股份(其中无限售

流通股份9,171,136股,应办理限售手续的36,758,06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5998%;林伟敬持有本公司1,837,903股无限售流通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1%;谢雄清持有本公司44,128,051股无限售流

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194%。鹏盛投资、林伟建、谢雄清、林

伟敬仍为法定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公告2016-009、2016—021。

二、办理股份限售的情况

2016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林伟建持有的36,758,060股上市公

司股份锁定为限售流通股。

关于股份锁定事项,林伟建向公司承诺:本人从鹏盛投资受让

36,758,060股上市公司股份后将继续履行鹏盛投资对上市公司作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即本人获得的上市公司36,758,060股股份(包括由

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自上市

后(2014年9月26日)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期间,每十二个月

内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以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

36,758,060股股份为限的百分之六十。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林伟建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相关承诺

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主动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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