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
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
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
将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主
席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报告期内监事会变动
报告期内监事未发生过变动。
3、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先后召开了6次监事会,历次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
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各监事均按规定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
职权的情况。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1、2015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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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
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
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
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15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子公司南通
通用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计划已事先取得批准,交易
行为遵照市场化原则,也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
4、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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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16度监事会的工
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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