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冠豪高新”、“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对冠豪高新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50号)核准,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

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6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81,035,4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65 元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00,956,6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82,756,6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专项《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5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00,956,600.00元,其中包括中国纸业以债

权认购金额3亿元,该部分发行时不直接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现金发行

规模为400,956,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平湖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 债转股项目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2 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612,140,000.00 280,956,600.00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合 计 1,032,140,000.00 700,956,6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按承诺项目使用 504,461,301.65 元,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82,127,119.13 元,以定期存款方式进

行 现 金 管 理 余 额 93,710,000.00 元 , 未 转 付 一 般 户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费 用 余 额

3,2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58,967.91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6,417,147.13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6,735,825.36 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 年 8 月 1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15]第 410458 号《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自 2014 年 6 月 18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

币 26,735,825.3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平湖不干胶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80,956,600.00 26,735,825.36

合 计 280,956,600.00 26,735,825.36

本次置换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为 82,127,119.13 元,系支付货款,具体情况如下:

序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 资金使用 拟归还资

公司 用途

号 动资金金额 日期 金日期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支付

1 8,127,119.13 2015/4/14 2016/3/25

份有限公司 货款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支付

2 26,000,000.00 2015/5/15 2016/3/25

份有限公司 货款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支付

3 28,000,000.00 2015/5/19 2016/3/25

份有限公司 货款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支付

4 20,000,000.00 2015/5/22 2016/3/25

份有限公司 货款

合计 82,127,119.13 - - -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监管要求,82,127,119.13

元人民币已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全部归还。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

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浙江

冠豪可以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银行定

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 7 天及 3 个月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资金的余额为 93,710,000.00 元。

四、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目前募投项目进度,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

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前次使用闲置

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且已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归还。本

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冠豪高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双喜 侯世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冠豪高新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