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6-011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7 日送达。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2 日 16:00,在公司二
楼五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其中现场出席
4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
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张珍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
施的公告》详见公司刊载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公司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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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告》详见公司刊载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银行申请如下综合授信:
公司共计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3 亿元,授信业务种类包括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信用证及流动资金等,期限一年。
上述额度仅为建设银行同意以信用方式授予公司在授信期限内可以获得相关业务
种类的最高限额,公司实际使用的金额将由公司在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过程中等经营
活动中签署的采购合同涉及金额决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并在授信到期后
续签协议。
四、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
理制度>的议案》。
《子公司管理制度》(2016 年 3 月修订)详见公司刊载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刊载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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