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6-02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 312 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孝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
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0,744.80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9.51%;利润总额 4,384.9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65.00%;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13.6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23.29%。2016
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8 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的反应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是在充分考虑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资产状况和
公司发展战略及 2016 年度经营计划等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编制,预算
客观、合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239,526.53 元。
根据《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预计投资额达 3,000 万元以上,故本
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可
供分配利润用于公司发展和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5 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且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历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
六、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关于内
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的 150 名激励对象中有 142 名经绩效考核达到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考核要求,满足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
同意公司向上述 142 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
权,不能行权的 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期权共计
12 万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