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6-018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
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重大资产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5-05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宁波东力,股票代码:002164)自 2015 年
12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7)。
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项目
审计机构,中介机构已开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法律等相关
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已达成合作意向,并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交易对方
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论证。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较大,涉及资产较为复杂,旗下有2
家香港子公司,中介机构需要一定时间对标的公司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
作,标的资产需要整合和规范,公司与交易对手就本次交易议案的细节仍需进行更深
入的磋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
完成,公司与标的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准备与此次交易相关的报
告书及各类文件。经审慎评估,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6年3月17日前披露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股票复牌。为确保本次重组申报、披
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
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
月17日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预计最迟于2016年6月17日前披露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
发布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每5个
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