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O一六年三月十三日
中国上海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6)第 1668 号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兴森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计算,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兴森科技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兴森科技 201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梁 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爱凤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三日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将本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承销,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584,58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1,181.6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116,888.10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会字[2015]第2188号《验
资报告》验证。
2015年3月12日,已由公司验资账户转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金额为
386,877,963.55元(包含验资账户利息86,490.87元)。截至2015年12月 10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二)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等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
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2015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399,991,181.68
减:已支付的保荐费、承销费 13,199,709.00
验资账户金额 386,791,472.68
加:验资账户产生利息收入 86,490.87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金额 386,877,963.55
加:累计利息收入 1,038,428.5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87,916,392.14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注:
1、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399,991,181.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3,199,709.00元后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汇入公司验资
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支行(账号:4000029309200575555)人民币
386,791,472.68元,截止3月12日产生利息86,490.87元,验资账户余额386,877,963.55
元全部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2、本次发行应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为13,874,293.58元, 2015年3月12日已支付发行费
用13,199,709.00元,随后分别于3月6日、4月13日、5月20日从其他账户及现金支付剩
余发行费用674,584.58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即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行贷款的金额)为386,116,888.10元。
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账户中
累计利息收入、从其他账户及现金支付剩余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净额所致。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1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金额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 宁波银行深圳南 募集资金
73060122000099726 已注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支行 专户
合 计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制度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3月15日召开的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2015年3月16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月 13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611.6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38,791.6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38,791.64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变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含部分变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更) (2)/(1) 期 化
- 38,611.69 38,791.64 38,791.64 38,791.6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 - 38,611.69 38,791.64 38,791.64 38,791.64 1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