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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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

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共召

开了六次会议并按时出席了六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15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选举王燕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2015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4 年度坏账

核销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共计十个议案。

3、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失效》和《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和行权价

格》的议案。

6、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1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各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

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规范运作,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

的行为。

3、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5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无

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其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存在内幕交易,且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未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监督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等情况的经营活动

2015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收购、出售资

产等情况,不存在任何违反股东大会决议、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

行职责并积极完成经营指标。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至今未发现

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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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对公

司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进行,保证公司

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

9、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9,991,181.68 元,监事会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

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0、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16 年工作计划

2016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开展工作,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

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及财务状况,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监督能力。监事会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事会成员

对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

专业理论水平。同时加强对《公司章程》及各项经济政策、制度的学习,增进与先进单

位的交流沟通,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监督机制,保障监督效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

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建立或完善监事会各项制度,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检查监

督作用,认真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能。

各位股东代表,监事会的工作离不开大家的信任和支持,离不开全体监事的勤勉与

尽责,也离不开董事会的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股东、董

事对监事会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

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公司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3

本报告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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