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
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860 号)要求,
现将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
措施公告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2013 年 12 月 5 日《关于对江苏旷达
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1、通报批评处分的主要内容
2013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股票复牌
的公告》(以下简称“《收购股权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
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与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力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旷达电力以 9,000 万元的
价格购买山东力诺持有的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力
诺”)100%的股权,青海力诺 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4 月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5.79
万元、957.07 万元。公司在《收购股权的公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差错。青海
力诺 2012 年度和 2013 年 1 月-4 月实现的净利润分别应为 957.07 万元和-95.79
万元。
同日,公司披露了青海力诺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其中青海力诺 2012 年
和 2013 年 1 月-4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分别引自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青海力诺 2012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公司披露的数据不一致,公司在
已知数据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并未在《收购股权的公告》中对前述情况予以说
明。
深交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介良、董
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徐秋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
公布。
2、落实整改情况
2014 年 1 月 7 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1、给予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沈介良、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财务)徐秋内部通报批评;2、对公司董事长兼
总裁沈介良扣绩效考核奖一万元整,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财务)徐秋扣绩效考
核奖五千元整的处理;3、对直接负责这项目工作的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作
内部警告处分,并责令上述部门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拿出
切实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和相关管控流程。
2014 年 3 月 25 日,公司财务管理部、证券事务部通过对相关问题认真、深
入的分析,完善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修订稿)》、《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制度(修订稿)》和《内部问责制度(修订稿)》规定,并已提交 2014 年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上述处罚外,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釆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