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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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124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 1-4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6] 001242 号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

斯)《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得利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得利斯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得利斯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第1页

大华核字[2016] 001242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得利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得利斯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得利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得利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殷宪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利君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第2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35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采用网下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 股)6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3.18 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共计 83,034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 3,101.7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79,932.22 万

元。

截止 2009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

务所以“京永验字[2009]第 210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0,920.50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

累计使用金额为 33,012.18 万元。超募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47,908.32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93.27 万元。

前期投入资金 20,381.09 万元已经进行了置换,其中 18,000 万元已于 2010 年 1 月 13 日根

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要求进行了置换,另

外 2,381.09 万元已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根据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进行了置换,实

际置换了 1,300 万元,剩余 1,081.09 万元于 2011 年 9 月进行了置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首先由

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

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必须报股东大

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

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公司在进行项目

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潍坊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签订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专项报告 第1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协议》规定: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的调查与查询;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查询与调查专

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诸城支行 449001040069509 808,840,000.00 749.36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诸城支行 1607004119200049155 113,600,000.00 1,064,985.20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

377005085018010024560 306,116,900.00 866,939.33 活期存款

分行

合 计 1,228,556,900.00 1,932,673.89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620.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920.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项目

截至期 项目达 可行

是否已 是否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末投资 到预定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实现 达到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可使用 否发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的效益 预计

额 (2) (3)= 状态日 生重

分变更) 效益

(2)/(1) 期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1、山东得利斯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11.

否 13,168.87 12,631.09 12,631.09 100 -164.17 否 否

2 万吨高档肉制品项 11.15

2、吉林得利斯食品

有限公司:年屠宰 2009.

否 18,921.21 20,381.09 20,381.09 100 -1,098.33 否 否

200 万头生猪及冷却 09.30

肉加工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090.08 33,012.18 33,012.18 -1,262.50

超募资金投向

专项报告 第2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吉林得利斯年产

2012.

8,000 吨高档肉制品 否 10,230.60 5,259.04 25.51 5,215.91 99.18 -1,069.40 否 否

04.01

项目

2、西安得利斯 50 万

2012.

头生猪胴体及 5,000 否 11,360.00 8,933.77 144.49 8,904.08 99.67 362.97 否 否

04.01

吨调理加工项目

3、山东得利斯猪副 2011.

否 12,680.80 9,805.36 130.36 9,756.99 99.51 -188.94 否 否

产品加工项目 11.15

归还银行贷款 - 11,00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31.34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4,271.40 23,998.17 300.36 47,908.32 -895.37

合计 66,361.48 57,010.35 300.36 80,920.50 -2,157.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山东得利斯项目投产后由于市场未完全开发,产能未完全释放,未达到预期效益;吉林得利斯项目由于天气、水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等因素影响了设备安装及调试,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竣工时间为 2012 年 4 月 1 日,竣工后由于市场未完全开发,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产能未完全释放,未达到预期效益。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此情况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金额为 47,908.32 万元,其中利用超募资金 9,805.36 万元在公司本部建设生猪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利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超募资金人民币 8,933.77 万元建设西安得利斯 50 万头生猪胴体分割和年产 5,000 吨调理食品加工项目,利用超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资金人民币 5,259.04 万元建设吉林得利斯年生产 8,000 吨高档肉制品项目,利用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偿还银

行贷款,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13,031.3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此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此情况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公司对吉林得利斯年屠宰 200 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先期累计投入 20,381.09 万元。其中 18,000 万元已于

2010 年 1 月 13 日根据《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要求进行了置换,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余 2,381.09 万元已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根据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由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诸城市支行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新华路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置换了自筹资金 1,300 万元,剩余 1,081.09 万元于 2011 年 9 月进行了

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出现结余的原因是由于公司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对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目均已竣工投产,除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高档肉制品项目及吉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林得利斯年屠宰 200 万头生猪及冷却肉加工项目投入进度为 100%外,其他项目投入进度均未达到预算 100%,原因

原因

为有未支付的工程尾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

金用途及去向 存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此情况

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 年度,本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专项报告 第3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郑思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松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柴瑞芳

2016 年 3 月 14 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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