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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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通证券”)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对《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虞京新

药业有限公司、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京新

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仓储物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投

资、筹资、环境、研发管理、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重点关注的高

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对

外投资和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机构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设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配套议事规则及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所有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其职权包括: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

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等重大事项。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

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依据《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的权利、承担董事的义务和

责任。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能够按照《独立

董事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构,其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会议。公司监事会的人数与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监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及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运

作规范。

(2)机构设置

公司根据职责划分,设立了财务部、董秘办、研究院、物资采购部、人力资

源部、公共事务部、公司办、审计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药品销售公司、原

料销售公司、药品制造公司及各子公司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

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保证公司业务

的顺利开展。公司内部制订了完善的生产、质量、安全、采购、销售等管理运作

程序和体系标准,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

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

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

监管。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明确发展战略方面

的职责分工、审批权限及操作流程等。公司战略委员会根据内外部环境、国家医

药行业发展方向,制定了切合公司实际的战略经营目标,并通过逐年分解落实。

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对比,战略委员会分析整体经营情况对战略

实施的影响,修订发展战略。

(4)人力资源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总体规定》、《薪酬管理规

定》、《考评管理规定》、《培训与学习管理规定》、《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规定》、

《福利管理规定》、《员工流动管理规定》《干部管理规定》等人力资源制度,并

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在前几年形成的人力资源规范管理的基础上,

2015 年人力资源重点工作在于人才管理方面。2015 年公司制订并实施了人才战

略规划--“双鹰”计划,以匹配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双鹰”计划以“外引内育”为

指导原则,加大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力度以及中层人员培育的力度。

2015 年公司招聘了总监、研究院副院长等高层岗位的成熟人才,是历年来

人才招聘力度最大的一年。同时,选派高管参加外部高端经营课程,与浙大合作

展开第三期 6J 训练营,对全公司中层干部实施系列管理培训,提升了管理层的

综合管理能力。

除培训外,公司非常注重内部骨干的培育,通过轮岗、导师制等方式,使他

们经历多个岗位的锻炼,培养他们综合管理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人才梯队。公司

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潜能和主动性,形成公司与

员工共同成长的良好局面。

2、高风险领域控制制度

(1)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分类管理规定、包装材料印刷品采购管理规定、原辅料

采购管理规定、定加工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煤炭采购管理规定、五金类物资采购

管理规定、用印审批管理规定、ERP 系统采购数据录入管理规定、发票管理规定、

运输管理规定、付款管理规定、不合格原料退货管理规定、库存不使用原料退货

管理规定、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五金仓库物资退货管理规定、包装材料退货

管理规定、对账管理规定、采购信息采购计划管理规定、设备采购管理规定、供

应商备品备件库管理规定。

公司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明确了存货的请购、

审批、采购、验收、付款、领用等程序。公司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控制安全有效。

(2)销售业务

公司分别制定了药品销售制度和原料销售制度,包含销售合同、销售发货、

销售运输、销售退货、销售证据考核、顾客抱怨处理、客户管理规定、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退货扣罚管理、公司帐、货款管理规定。在选择客户时,由信用管理

人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对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且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按公

司授权,经审批人批准方可办理赊销业务。销售部门负责签订合同、处理订单;

仓储部门负责审核发货单据、办理发货事宜;财务部门负责销售款项结算、监督

货款回收。公司销售及收款业务控制良好。

(3)生产管理

公司严格执行 GMP 质量体系管理标准,制定了《加工出口产品的批号、有

效期管理规程》、《外贸产品试产管理规程》、《外贸产品纸箱、托盘报购及包装规

程》、《工艺规程与岗位操作规程管理规程》、《车间定置管理规程》、《状态标志管

理规程》、 车间生产过程管理规程》、 空调控制区域列表》、 车间停产管理规程》、

《车间物料管理规程》、《物料存放室管理规程》、《车间标签、说明书、中小盒、

合格证管理规程》、《零头物料管理规程》、《废弃物管理规程》、《模具、冲模管理

规程》、《固体制剂生产用模具编号管理规程》、《洁净厂房维护监测管理规程》、

《无菌管理规程》、《批号管理规程》、《车间请验管理规程》、《交接班管理规程》、

《车间清场管理规程》、《药物溶解特性列表》、《消毒剂配制和使用管理规程》、

《生产指令下达操作规程》、《包装指令下达操作规程》、《制剂生产工艺查证管理

规程》、《更衣室管理规程》、《防虫防鼠管理规程》、《断电应急处理规程》、《清洁

剂配制和使用管理规程》、《生产记录和包装记录管理规程》、《生物制剂生产工艺

查证管理规程》、 委托加工生产管理规程》、 生产用工作种子批菌种管理规程》、

等制度。公司各生产岗位职责明确,人员、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工艺技术、生

产环境均处于受控状态,生产过程受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公司生产控制良好。

(4)质量管理

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原辅料、半成品以及产成品的质量检查、检验以及质量

管理,严格按 GMP 的要求控制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质量。质量部依据公司制

定的《质量政策》、《不良反应监测及管理流程》、《产品召回规程》、《变更管理规

程》、《顾客投诉处理规程》、《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管理规定》等制度开展

工作,能够确保进厂的原辅料和出厂产成品的合格。公司产品质量控制良好。

(5)固定资产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公司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及处置均须

履行逐级审批程序。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应须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设备管理部

门实地复核。对于未到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须实地查验并分析原因。公司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良好。

(6)对外投资

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经营决策原则与程序》、《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其对

投资类别、权限、决策程序以及管理职责等均有明确规定。公司在进行重大投资

决策时,须向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咨询;投资项目不仅考虑项目的报酬率,更

注重投资风险的防范。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良好。

(7)筹资

公司制定了《银行融资管理规定》,其对筹资方式及类别、筹资活动的决策

程序、筹资权限以及管理职责等均有明确规定。公司筹资活动控制良好。

(8)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行为,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和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控制良好。

(9)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会计法》、《税法》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财务核算方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公司在会计核算方面设置了相应的岗位和职责权限,配备了具备专业能力的

专业会计人员,有效实行了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控制,形成了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的机制。公司的会计系统能够确认并记录所有真实的交易;能够及时、充分详细

地描述交易,能够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准确的记录交易的价值,并且在财务报表中

适当地进行表达与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

量标准: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潜在错报 总额的 5%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 0.5% 错报≥资产总额 1%

潜在错报 总额 1%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 0.5% 营业收入总额 1% 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出现下列情形的,

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A.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4)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

消除。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

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公司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内部

审计部等人员的现场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并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监事

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 2015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认

真的核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京新药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够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业务特点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现有的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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