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6-09 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7 号西安旅游大厦七层公司会
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
4、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
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
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
拆投票。
股东应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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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凡是 2016 年 3 月 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
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1 关于选举段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吴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12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董事会成员补选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并按以下程序进
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票,但所分配
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否则该次投票作废。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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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时间: 2016 年 3 月 25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7 号西安旅游大厦七层西安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梦蕾、何风雨
联系电话:(029)82065555
传 真:(029)820655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
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
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登记时须提交的手续
对于个人股东,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法人股东,由受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
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提供的手续同上述
内容一致。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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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2、投票代码:360610,投票简称:西旅投票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
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0610 西旅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深交所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卖方向指令: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610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
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各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同意票数
1
总数=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2) (累积投票制)
《关于选举段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1 事的议案》(各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持有公司的 1.01
股份总数×2)
《关于选举吴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2 事的议案》(各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持有公司的 1.02
股份总数×2)
(4)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以累积投票制议案申报股数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1.1、1.2),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
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2;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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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投给该议案中的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个候选人。
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
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6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经过身
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
果。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
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三)投票结果查询
股东大会结束后的次一交易日,股东可通过会员查询投票结果。通过
互联网投票的股东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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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
投票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分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
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
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6、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公
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
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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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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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
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段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的议案》
《关于选举吴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视同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
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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