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二)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0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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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已向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及为本

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

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全体董事签字: 张国桉 任延忠 张志坚

曾一龙 刘万斌 袁吉诚

全体监事签字: 孟 虎 张 明 刘亚东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春龙 冯 晋 徐 波 田 毅

刘荫忠 姚志中 成建龙

承诺日期:2016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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