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签字人员
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相关内容。本公司及经办人员保证《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该报告书及摘要不致因上
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签字人员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李 尧 佟 欣
法定代表人(获授权代表)签名: 余 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9 日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人员
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书》。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保证《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审阅,
确认该报告书及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签字人员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
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王青华 赵 勇
法定代表人签名: 杨志明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6 年 2 月 29 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人员
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保证《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所出
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注册会计
师审阅,确认该报告书及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未能勤
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人员对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 昆 张旻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署日期:2016 年 2 月 29 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及签字人员
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
容。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
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该报告书及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及签字人员对西安通源石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
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 宋彦妍 焦福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