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 2016-026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于 2 月 3 日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3 号):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末未分配利
润 79,039.65 元,2015 年度净利润 3,240,969.60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5,355,251.62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2,319,644.91 元,
而期初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474,302.55 元。
鉴于报告期内虽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55,251.62 元,但是
公司营业利润仍为-42,997,560.39 元,公司盈利为非经常性收益产生的利润,
营业利润仍为亏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仍系非经常性收益所致。同
时 2014 年度亏损,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仅为 79,039.65 元,不具备进行现金股
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建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分配不转增。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政策:《公司章程》第 155 条第 2 款——出现
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3)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
负债率超过 60%(含 60%)。
公司 2015 年末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及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见下表:
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64.94%
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 65.16%
公司 2015 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均超过了 60%,公司董事
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的建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主业为旅游景区、旅游服务业务,自 2014 年以来,公司受 “两限一警”
旅游市场管制措施、西藏阿里地区限入政策、2015 年尼泊尔地震等的影响,公
司连续两年营业利润亏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在西藏自治区内拥有多个具有独
特价值、具有不可复制性的自然景区的合法收益权,为保证未来公司旅游业务的
成长空间和可持续性,公司持续在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规划中拟建设的三个世
界旅游目的地——拉萨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冈底斯国际旅
游合作区进行积极的资源布局,资金需求量在可预见的未来仍旧会较大。且公司
目前的景区业务,仍旧处于导入期向成长期过渡的发展阶段,经营现金流压力较
大,因此不具备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条件,留存未分配利润
将用于公司的经营运作。公司已制定了内延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的发展策略,
通过优化债务结构、并购重组等措施提升公司的长期稳定盈利能力,在有能力的
情况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给予股东相应回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公司将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通过网络
互动的方式召开“2015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2015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
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