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路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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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6-025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1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

年3月10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召集人周维刚先生向与会股东就会

议通知时间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周维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李勤所持有公司

股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议案》

鉴于股东李勤在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时及之后每增加5%时,均未依法在规

定的期限内停止买入公司的股份,在增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20%且成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之后未聘请财务顾问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

查意见,李勤尚未向公司提交其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情形已经改正的证明材料,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董事会认为,违法持股股东李勤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得行

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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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鉴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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