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
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良好的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和
相关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
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
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结
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配备到
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有效执行,并按照内控基本规范要求保
持持续改进。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到会监事签名:钟 林
何龙飞
庞璧薇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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