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非标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有关要求,公司监
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说明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
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
作的说明。监事会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化
解强调事项段提及的不利因素,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
标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