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19: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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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方式购买上海朱雀珠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春龙、王大力、

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持有的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

并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西

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等本次重组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重组的实施系公司为实现资产优化整合之目的而进行,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重组以及拟于本次董事会中审议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份

认购协议》等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方案具备可

操作性。

3、对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构成重大方案调整,公司已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调

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调整程序和经调整后的重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基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独立董事:刘万赋 袁吉诚 曾一龙

201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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