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19: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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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64 股票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16-024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

国桉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6 名,实到 6 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大庆永晨”或“标的公司”)之 55%股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收购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所持标的公司

48%股权(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朱雀

珠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朱雀投资”)所持标的公司 7%股权(以

下简称“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合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公司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配套募资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金

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作为两项独立交易实施,不

互为条件,其中一项交易实施与否并不影响另一项交易的实施。本次配套募资发

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提交的拟议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

会认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述重组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的议案》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如下:

(一)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整体方案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大庆永晨 55%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由公司用于标的公司大庆永晨指示剂产能跟踪

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项目及本次重组涉及的部分中介费用(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或“本次重组”)。

上述方案中,公司向大庆永晨六名自然人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标的公司 48%股

权将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公司向朱雀投资支付现金购买标的

公司 7%股权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本次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作为两项独立交易实施,不互为条件,其中一项交易实施与否

并不影响另一项交易的实施。本次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国桉、张志坚、任延忠在对本议

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1 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标的资产为大庆永晨 55%股权。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标的资产的作价

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而出具的

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4011 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30 日的评估值为 23,146.75 万元,基于上述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 23,100 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交易对方 收购比例 收购方式

(股) (元)

朱雀投资 7% 支付现金 0 29,400,102

张春龙 25.2% 发行股份 14,865,061 0

王大力 18.96% 发行股份 11,184,286 0

张百双 0.96% 发行股份 566,306 0

张国欣 0.1% 发行股份 56,696 0

侯大伟 0.1% 发行股份 56,696 0

张建秋 2.69% 发行股份 1,585,527 0

合计 55% -- 28,314,572 29,400,102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对价现金的支付期限

公司将于朱雀投资所持大庆永晨 7%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 20 日内,以

自有资金向朱雀投资支付全部对价现金。

3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股份发行的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庆永晨 55%股权项下的发行对象为张春龙、

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前述发行对象以其所持大庆永晨股

权作为对价认购公司新增股份,不足一股的余额赠予公司。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

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据此计算的结果

为 7.1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表决结果:通过。

9 发行数量

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股份总数=(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对价现金金额)÷发行价格。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28,314,572 股(最终以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为准)。

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

整。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 锁定期安排

股份认购对象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中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要求。

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持有的本次交易的对价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 本次交易前通源石油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前的滚

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

享有。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

5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朱雀投资尽快

办理大庆永晨 7%股权的交割事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公司将与大庆永晨自然人股东尽快办理大庆永晨 48%股权的交割事宜。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3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公司向朱雀投资收购的大庆永晨 7%股权,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大

庆永晨 7%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对应的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公司所

有。

公司向大庆永晨自然人股东收购的大庆永晨 48%股权,自评估基准日(不含

当日)至资产交割日(含当日)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

归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张春

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在资产交割日基于所转让的股权

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的确定以交割

审计报告为准。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4 上市地点

股份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 配套募集资金方案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配套募资发行”),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6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国桉、张志坚、任延忠在对本议

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1 发行方式

本次配套募资发行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套募资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募资项下的股份发行对象为张国桉、张春龙、张志坚、任延忠。发

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配套募资发行的股份。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

基准日。本次配套募资项下的股份发行价格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应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7.12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组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

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表决结果:通过。

5 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总金额的 100%,根据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 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据此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7,022,470 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

数为准),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万元) 认购股份数(股)

张国桉 2,800 3,932,584

张春龙 1,000 1,404,494

张志坚 600 842,696

任延忠 600 842,696

合计 5,000 7,022,470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大庆永晨指示剂产能跟踪与评价技术产业化升级

项目及本次重组涉及的部分中介费用,具体如下:

序 实施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具体用途 备注

号 主体

指示剂产能跟 募集资金通过委托

指示剂产能

踪与评价技术 贷款的形式分期投

跟踪与评价 大庆

1 35,000,000 产业化升级,有 入标的公司,其余部

技术产业化 永晨

利于提升公司 分由标的公司自有

升级项目

的业务水平 资金投入

8

支付本次重组

支付本次重

过程中产生的

2 组 涉 及 的 部 15,000,000 公司 --

部分中介机构

分中介费用

费用

合计 50,000,000 -- -- --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 锁定期安排

公司向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票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36 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创业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9 本次交易前通源石油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配套募资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配套募资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 上市安排

股份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张春龙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本次配套募资发行中的认购方中,张国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志坚、

9

任延忠为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张春龙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重组项下收购张春龙

所持大庆永晨股权及张国桉认购配套募集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国桉、张志坚、任延忠在对本议

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的议

案》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大庆永晨 55%股权。根据交易标的及公司 2015 年度

财务数据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元

2014 年度/年末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129,598,551.3

大庆永晨 231,000,000.00 231,000,000.00

3

1,701,057,197. 394,149,391.9

上市公司(注 1) 1,175,495,926.95

10 5

标的公司占上市公司

13.58% 19.65% 32.88%

的比例

注:

1、此处援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4A2023”号《审计报告》2014 年

度数据进行测算。

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取值以本次标的资

产对应的总资产、净资产账面值和成交金额孰高为准。

3、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比以有关指标与交易金额孰高者确定。

如上表所示,与公司相比,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及交

易金额指标占比均低于 50%,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

中公司以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收购大庆永晨 48%股权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10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总股本 405,095,117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国桉、蒋

芙蓉合计持有公司 28.02%股权。本次交易预计发行股份 28,314,572 股(未考虑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张国桉、蒋芙蓉合计持有公司 26.19%股

权,仍为通源石油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本次交

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制作了《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详细情况见同日公告的《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国桉、张志坚、任延忠在对本议

案进行表决时应予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大庆永晨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大庆永晨股

东就发行股份收购大庆永晨 48%股权交易安排签署相关协议。

1 公司与朱雀投资、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

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1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公司与张春龙、王大力、张百双、张国欣、侯大伟、张建秋签署《业绩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朱雀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大庆永晨股东朱雀投资就支付现金收购大庆永晨 7%股权交易安排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本次配套募

资发行的认购方张国桉、张志坚、任延忠、张春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对其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涉及的认购价格、

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协议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具体如

下:

1 公司与张国桉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国桉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

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

2 公司与张志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志坚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

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 公司与任延忠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延忠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予

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 公司与张春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 XYZH/2016BJA20306 号《审计报告》;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

中和评报字(2016)第 BJV4011 号《评估报告》。

董事会对前述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予以确认并同意披露。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波特光盛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终止协

议>的议案》

13

1 公司与北京波特光盛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 公司与北京波特光盛石油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业绩补偿协议之

终止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详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

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详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自查,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

的有关条件,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关于

重组的相关要求。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

3、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

条、第十六条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就本次重组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

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其中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

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认为:

1、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与

公司不存在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亦不存在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

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遵循市场

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交易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

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

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

议案》

15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和实施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与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或

调整相关资产价格;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组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

件,并办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申报事项;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

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等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应修改;

5、如有关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对本次

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6、办理本次重组实施所涉及的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

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办理公司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人员包括截至 2016 年 3 月 21 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书面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

式。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6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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