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6-012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3 月 1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下
午 15:00 至 2016 年 3 月 11 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 3 号盛达金融大
厦 31 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朱胜利。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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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股份数 193,934,78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504,988,667 股的 38.4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共 4 名,代表股份数 193,747,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504,988,667
股的 38.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名,代表股份数 187,343 股,
占公司总股本 504,988,667 股的 0.04%。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3,813,07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21,703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703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3,713,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弃权
121,70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1,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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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3,846,077 股,反对 88,703 股,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43,746,0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反对 88,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
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至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国聘、贺耀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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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一)《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甘肃至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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