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云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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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招商证券”)作为苏宁云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云商”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并发

表如下意见:

一、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批复》(证监许可[2012]477 号)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宁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6,831,28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5 元,股

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4,700,000,100.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6,907,339.92 元,

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 4,633,092,760.68 元。上述资金于 2012 年 7 月 3 日到位,

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2)第 248 号验资报告。

二、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 2012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

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六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就募集资金

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

武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公司已完成账户销户。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10,664.6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 8,476.12 万元,利息收入 2,188.56 万元。,另

有理财余额 2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6,490.09 万元,利息资金 8,509.91 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 月 31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1035100000085487

2,808.86 1,254.64 4,063.50

司南京湖南路支行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649018800044003

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 2,667.26 903.44 3,570.70

募集 8

资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专户

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 0801014170015598 - 16.27 16.2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0066210181700

- 14.21 14.21

司南京鼓楼支行 94587

通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649018100187965

存款 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 3,000.00 - 3,000.00

4

账户 部

合计 8,476.12 2,188.56 10,664.68

(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 亿元(含)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

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 4.5 亿元(含)。

期间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19.12 亿元购买商业银行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实现收益 1,657.22 万元。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理财计划安排,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余额为 2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6,490.09 万元,利息资金 8,509.91 万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再新开展募集资金理财事项。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理财产品名 收益 预期年化 报告期内理 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理财期限

开户行 称 类型 收益率 财金额 募集资金 利息资金 (天)

“汇利

农业银行 丰”2015 年 保本

南京洪武 对公定制人 浮动 4%-4.6% 41,000.00 - - 39-50

路支行 民币理财产 收益

农业银行 “本利丰62 保本

南京洪武 天”人民币 保证 4.20% 12,000.00 - - 61-62

路支行 理财产品 收益

农业银行 保本

本利丰步步

南京洪武 浮动 1.9%-3.05% 14,000.00 - - 2-60

路支行 收益

光大银行 保本

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证 3.4%-4.76% 80,000.00 16,490.09 8,509.91 90-184

营业部 收益

民生银行 非凡资产管 保本

南京新街 理安赢系列 浮动 4.2%-4.4% 12,000.00 - - 35-61

口支行 理财产品 收益

蕴通财富.

交通银行 保本

日增利 S 款

江苏省分 浮动 2.55%-3.6% 32,200.00 - - 不定期

集合理财计

行 收益

合 计 - 191,200.00 16,490.09 8,509.91 -

2、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438,343.07 万元(包括支付银行手续费 5.49 万元),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余额

24,971.70 万元。

各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及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1 月 截至 2016 年 1

序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名称 31 日募集资金投 月 31 日募集资

号 额

入额 金余额

1 租赁店发展项目 90,000.00 86,882.92 3,117.08

2 购置店发展项目 22,610.82 22,328.64 282.18

2.1 长寿寿星广场店 10,538.90 10,256.72 282.18

2.2 厦门财富港湾店 12,071.92 12,071.92 -

3 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72,122.22 251,835.47 20,286.75

3.1 长春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5,271.94 15,271.94 -

哈尔滨物流中心建设项

3.2 18,308.37 18,308.37 -

3.3 包头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061.47 14,061.47 -

3.4 济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851.98 14,851.98 -

3.5 青岛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7,821.19 17,821.19 -

3.6 盐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3,860.59 12,312.18 1,548.41

杭州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3.7 18,405.42 15,144.98 3,260.44

项目

3.8 南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5,319.26 15,319.26 -

3.9 福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7,835.64 15,373.10 2,462.54

3.10 厦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584.46 14,574.88 9.58

3.11 武汉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9,601.50 24,359.91 5,241.59

3.12 广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41,582.97 37,916.08 3,666.89

3.13 中山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5,746.35 15,746.35 -

3.14 贵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850.30 14,850.30 -

苏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3.15 10,020.78 5,923.48 4,097.30

(注)

自动化物流平台建设项

4 1,367.24 1,367.24 -

5 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22,209.00 20,923.31 1,285.69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5,000.00 55,000.00 -

合计 463,309.28 438,337.58 24,971.70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支付银行手续费 5.49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合计 438,343.07

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之宿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其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10,020.78 万元用

于投入建设公司苏州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045、

2014-054 号公告。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为租赁店发展项目、物

流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升级项目,其中租赁店发展项目,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剩余募集资金已经投入完毕;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所投入物流基地均已投入使用,

剩余未支付款项为物流基地项目节余款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剩余未投入募

集资金均已完成安排,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未达到付款要求,为此 2011 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出现阶段性闲置。

三、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事项概况

1、理财目的

2015 年公司通过积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银行理财,获得了较好的财务

收益,公司将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

段性资金需求,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要求,公司将持续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通过购买银行发行的

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闲置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

2、资金投向

为有效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于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的保

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不涉及任何风险投资品种。

3、理财额度

在满足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日常资金需求

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

生的利息)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

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

超过 3 亿元(含)。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

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

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

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

求,公司将积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具体理财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

投资理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

险评估,制定及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

人、总裁、董事长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

督及检查,并定期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5)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理财具体情况。

五、审批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闲置

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占公司

最近一期(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1.02%,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对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

事项的办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进一

步丰富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

募集资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

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

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七、保荐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等规定,招商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事项

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苏

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募集资金理财计划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

性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任强伟 李 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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