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6-011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水平,公司结合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有序开展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并取得较好的财务收益,公司将持续通过开展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方式,持续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满足 2011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具体事项
公告如下:
一、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
复》(证监许可[2012]477 号)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宁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6,831,28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5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
人民币 4,700,000,100.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6,907,339.92 元,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
4,633,092,760.68 元。上述资金于 2012 年 7 月 3 日到位,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 248 号验资报告。
二、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自 2012 年 7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
分别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汉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省分行六家银行,公司、保荐机构、银行就募集资金账户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汉府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公
司已完成账户销户。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10,664.68 万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 8,476.12 万元,利息收入 2,188.56 万元,另有理财余额 2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6,490.09 万元,利息资金 8,509.91 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 月 31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351000000854874 2,808.86 1,254.64 4,063.50
南京湖南路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0440038 2,667.26 903.44 3,570.70
募集资 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0801014170015598 - 16.27 16.27
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000662101817009
- 14.21 14.21
南京鼓楼支行 4587
通知存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1879654 3,000.00 - 3,000.00
款账户 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合计 8,476.12 2,188.56 10,664.68
(2)募集资金理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 亿元(含)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投资理
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 4.5 亿元(含)。
期间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19.12 亿元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累计实现收益 1,657.22 万元。公司依据募集资金理财计划安排,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含利息)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2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6,490.09 万元,利息资金 8,509.91 万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未再新开展募集资金理财事项。
公司购买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理财产品名 收益 预期年化 报告期内理 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理财期限
开户行 称 类型 收益率 财金额 募集资金 利息资金 (天)
“汇利
农业银行 丰”2015 年 保本
南京洪武 对公定制人 浮动 4%-4.6% 41,000.00 - - 39-50
路支行 民币理财产 收益
品
农业银行 “本利丰62 保本
南京洪武 天”人民币 保证 4.20% 12,000.00 - - 61-62
路支行 理财产品 收益
农业银行 保本
本利丰步步
南京洪武 浮动 1.9%-3.05% 14,000.00 - - 2-60
高
路支行 收益
光大银行 保本
南京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证 3.4%-4.76% 80,000.00 16,490.09 8,509.91 90-184
营业部 收益
民生银行 非凡资产管 保本
南京新街 理安赢系列 浮动 4.2%-4.4% 12,000.00 - - 35-61
口支行 理财产品 收益
蕴通财富.
交通银行 保本
日增利 S 款
江苏省分 浮动 2.55%-3.6% 32,200.00 - - 不定期
集合理财计
行 收益
划
合 计 - 191,200.00 16,490.09 8,509.91 -
2、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438,343.07
万元(包括支付银行手续费 5.49 万元),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余额 24,971.70 万元。
各募投项目具体投入及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6 年 1 月
序 募集资金投入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项目名称 31 日募集资金余
号 额 日募集资金投入额
额
1 租赁店发展项目 90,000.00 86,882.92 3,117.08
2 购置店发展项目 22,610.82 22,328.64 282.18
2.1 长寿寿星广场店 10,538.90 10,256.72 282.18
2.2 厦门财富港湾店 12,071.92 12,071.92 -
3 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72,122.22 251,835.47 20,286.75
3.1 长春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5,271.94 15,271.94 -
3.2 哈尔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8,308.37 18,308.37 -
3.3 包头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061.47 14,061.47 -
3.4 济南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851.98 14,851.98 -
3.5 青岛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7,821.19 17,821.19 -
3.6 盐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3,860.59 12,312.18 1,548.41
杭州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
3.7 18,405.42 15,144.98 3,260.44
目
3.8 南昌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5,319.26 15,319.26 -
3.9 福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7,835.64 15,373.10 2,462.54
3.10 厦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584.46 14,574.88 9.58
3.11 武汉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9,601.50 24,359.91 5,241.59
3.12 广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41,582.97 37,916.08 3,666.89
3.13 中山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5,746.35 15,746.35 -
3.14 贵阳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14,850.30 14,850.30 -
苏州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3.15 10,020.78 5,923.48 4,097.30
(注)
4 自动化物流平台建设项目 1,367.24 1,367.24 -
5 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22,209.00 20,923.31 1,285.69
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5,000.00 55,000.00 -
合计 463,309.28 438,337.58 24,971.70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支付银行手续费 5.49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合计 438,343.07
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之宿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变更,其项目全部募集资金 10,020.78 万元用
于投入建设公司苏州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本次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045、
2014-054 号公告。
3、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为租赁店发展项目、物流中心
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升级项目,其中租赁店发展项目,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剩余募集资金
已经投入完毕;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所投入物流基地均已投入使用,剩余未支付款项为物
流基地项目节余款项;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均已确定使用计划,
合同条款约定付款条件达成后即可使用。为此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出现阶段性
闲置。
三、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事项概况
1、理财目的
2015 年公司通过积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银行理财,获得了较好的财务收益,公
司将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投项目阶段性资金需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要求,
公司将持续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通过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增强闲置募集资金获取收益能力。
2、资金投向
为有效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于定期、不定期(期限均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商
业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中不涉及任何风险投资品种。
3、理财额度
在满足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在该投资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含)。
4、授权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5、信息披露
依据相关制度及监管要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且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受货币
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公
司将积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1)募集资金具体理财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指派专人实施具体投资理
财方案,包括提出投资配置策略、额度的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
及实施理财计划等。相关投资理财安排经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总裁、董事长审
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及检
查,并定期对该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5)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理财具体情况。
五、审批程序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
例 1.02%,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
对投资额度内具体投资事项的办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方式,提升募集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
金理财计划的制定是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考虑的,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
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
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理财
产品均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
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强资金获取收益水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展的情况下做出
的,且能够获得较好的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规定,招商
证券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董事
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和《苏宁云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募集资金理财计划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
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