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石家庄东方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李固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会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提名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
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爱珍、张玉周、王健
201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