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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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6-006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轻公

司),系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股份或公司)控股 51%股份的

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公司为兰轻公司 15,500 万元

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如实施上述担保,则累计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 15,500

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81%。

3、截止到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折合为人民

币 13,500 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9%。

4、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5、兰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兰轻公司系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为开展进出口业务,其

向中国银行虹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000 万元,向上海银行虹口支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向招商银行徐家汇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1,500 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15,500 万元。由于兰轻公司运营刚满一年,信用程度不够,

需要本公司为其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兰轻公

司提供保证担保合计 15,500 万元。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授权委托 3 人,2 名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7 名董事通过上述议案。

1

(二)关联交易概述

兰生股份控股兰轻公司 51%股份,兰轻公司另一股东方上海兰灏商贸发展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灏商贸)持股兰轻公司 49%股份,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

定,兰灏商贸为关联方。兰生股份董事陈辉峰同时担任兰轻公司董事长,董事张

宏担任兰灏商贸的重要合伙人,兼任兰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辉峰、张宏

系关联董事。

兰生股份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兰灏商贸由于全部资产已投入兰轻公司,作

为股东无其他财力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义务由兰生股份独家承担,构成关

联交易。

(三)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上海兰灏商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 2163 号 21 幢 315 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一路 1230 号

执行事务代表:张宏

出资总额:3,92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铝合金制品、不锈钢制品、酒店设备、办公用品、皮

革制品、电脑软件、服装鞋帽、机械配件、纸制品、工艺品、包装材料、化妆品、

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

主要股东:上海申望商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兰灏商贸 2014 年 10 月成立,2015 年末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资产总额

3,938.77 万元;资产净额 3,918.77 万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类别:提供担保。

2、兰生股份独家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 15,5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兰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1号

2602室A座,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注册资金8,000万元,法定代表

2

人张宏。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橡塑制品、工

艺品的销售。2015年兰轻公司进出口额为4.05亿美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兰轻公司的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兰轻公司 59,519.40 50,159.91 9,359.49 1,543.26 84.27

兰轻公司从原上海兰生泓乐进出口公司转制而来,2014 度资产负债率仅为

17.93%,改制后,兰生股份原贸易板块的业务全部转入兰轻公司,上海市轻工业

品进出口公司经营团队加入又带来大量业务,进出口总额从 2,804 万美元大幅度

增长至 4.05 亿美元,同时,为了业务开展需要及控制资金风险,公司通过预收、

预付方式进行结算,导致负债大幅增长。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 12 个月。

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 15,5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审批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八届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上海

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宏、陈辉峰

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 7 人投票表决,全票通过该议案。

兰轻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须经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周天平、单喆慜、张兆林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

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并对该项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1、兰轻公司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是目前本公司营业

收入主要来源企业,公司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开展业务,其稳定发

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为此董事会提出了“关于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担保是必要的。

2、由于上海兰灏商贸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兰灏商贸,系经营者持

3

股公司)持股兰轻公司 49%股权,兰灏商贸限于财力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兰生股份独家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兰生股份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

履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从兰轻公司 2015 年经营情况来看,状况良好,收入来源可靠,货款回笼

具有较高保障,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且兰生股份在提供担保期间能控制其经营

管理活动,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15,5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控股子公司兰轻公司提供担保,帮助其打通融资渠道,有利于顺利开展进

出口业务,有利于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五、董事会意见

兰轻公司是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是目前公司的营业收入

主要来源企业,其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近一年来兰轻公司经营平稳,

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良好;公司在提供担保期间能控制其经营管理活动,担

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鉴于此,为了大力支持兰轻公司发展业务,董事会

同意公司为其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合计 15,500 万元。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数量合计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 13,500 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19%;对外担保 0 元。

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为兰轻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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