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要求,勤勉尽责,依法对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短期银行
理财投资、股权激励、资产收购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等进
行有效监督,进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其中三次为现场会议,四次为通讯表决
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披露日 信息披露报刊、
会议届次 议题
号 时间 期 网站及相关说明
第五届监
2015- 事会第十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2015-1
1
1-8 八次(临 投资的议案》 -9
时)会议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1)《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2)《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潮资讯网
第五届监 (3)《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www.cninfo.c
2015- 2015-4
2 事会第十 (4)《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om.cn)
4-3 -7
九次会议 (5)《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聘任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15- 事会第二 201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3 《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4 十次(临 -27 关制度规定,免于披露
时)会议
第五届监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事会第二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2015- 《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 2014-7
4 十 一 次 潮资讯网
7-8 的议案》 -9
(临时) (http://www.cninfo.c
会议 om.cn)
第五届监
2015- 事会第二 201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5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8-18 十二次会 -20 关制度规定,免于披露
议
第五届监 (1)《公司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2015- 事会第二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015-9
6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
9-25 十 三 次 (2)《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28
(临时) 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潮资讯网
1
会议 (3)《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http://www.cninfo.c
配套资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om.cn)
(4)《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5)《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8)《公司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的议案》
(9)《公司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书〉的议案》
(10)《公司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募集配套资金非
公开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公司关于批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
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
议案》
(13)《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
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4)《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事项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
2015- 2015-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7 十 四 次 《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2 0-23 关制度规定,免于披露
(临时)
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
管理层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管在履职过程中没有违
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运行状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认为:公司财
2
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
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年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银行理财业务投资事项进行
核查,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
期的银行理财业务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
所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等理财产品,风险相对较低。
4、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
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能系统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交易双
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
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对股权激励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中虽有部分人员职务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
励计划》相比发生了变化,但仍为公司核心经营管理骨干。十名激励对象行权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
其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
7、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核查情况
2015年,监事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公平、合
理,定价依据独立、客观、公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
3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决策和信息披露期间均遵守了相关制度要求,未出现违
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
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
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8、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2015 年,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等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
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为形成持续、科学的分红决策
和监督机制,给投资者一个稳定的回报预期,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报
告期,董事会重新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充
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016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
议,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日常履职、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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