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目前全国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政策导向、各省市级平台纷纷结
合本地资源设立文化旅游资金平台、金融机构对文化旅游项目高度支持的大环境
下,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保证各项目资金来源和项目平稳实施,公
司需要建立适合公司未来发展的融资平台,汇聚各方资源实现公司主营业务高效、
快速、安全发展,聚集大量金融资源匹配公司项目发展资金需求,运用专业化内
部金融服务能力进行有效配合,以保障公司经营安全性及长期发展潜力,维护广
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高的投资回报。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圣亚
(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注册地:北京;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爽、党伟、李正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