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

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新办公楼 A 栋职训一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亲自出

席董事 9 名。另外,董事廖蓓君女士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廖学金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独立

董事魏天慧女士因出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梁侠女士代表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依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瑞华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与瑞华所协商 2015 年度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70 万元(含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此审计费用金额与瑞华

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关于 2016 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 2016 年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

方,进行合计不超过 3,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并依《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落实实施。

《关于 2016 年度继续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与本公告同日

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 《证券时报》 。

3、审议《关于 2016 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 2016 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

提供续保》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分别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 3,780 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800 万元)、中国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00 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3,000

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贸区分行( 3,000 万元)、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分行( 15,000 万元)、上海商银国际金融业务分行($ 500 万美元)合计人民币 29,580

万元及美元 500 万元的循环融资额度合同提供融资额度 100%的最高额公司连带保证,承担不

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详情见于《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天津信隆资产负债率为 74.25%;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公司与上列各家银行签订保证合

同、担保书、相关合同及文件。

相关《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媒体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 《证券时报》。

4、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6 年 4 月 1 日 14:00 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

司新办公楼 A 栋职训一室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

号 : 2016-010 )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于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1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隆健康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