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本次发
行 3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3、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已经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广州
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5040340048 号);
4、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05,945,943.4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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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斌 卢凯 李玮
2016 年3 月5 日